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、精确、完好,没有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。
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因谋划严重财物重组事项,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请求,公司证券(证券简称:太钢不锈,证券代码:000825)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,并发表了《严重财物重组停牌布告》(布告编号:2018-005);2018年4月21日、4月28日、5月5日、5月12日、5月19日、5月26日、6月2日、6月9日、6月23日、6月30日、7月7日和7月21日公司发表了《严重财物重组发展布告》(布告编号:2018-016、2018-017、2018-018、2018-020、2018-022、2018-025、2018-026、2018-027、2018-033、2018-037、2018-039、2018-044);2018年5月16日公司发表了《关于谋划重组停牌期满请求持续停牌布告》(布告编号:2018-021);2018年6月16日公司发表了《严重财物重组发展暨持续停牌布告》(布告编号:2018-030);2018年6月27日公司发表了《关于举行股东大会审议持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布告》(布告编号:2018-035);2018年7月14日公司发表了《关于谋划严重财物重组停牌期满请求持续停牌的布告》(布告编号:2018-043)。
截止本布告发表日,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活跃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作业。现在已与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了《协作备忘录》;已延聘了独立财务顾问、审计组织、评价组织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;现在,公司延聘的中介组织对标的财物的审计、评价等相关作业仍在进行中。
为确保公正信息发表,保护广阔投资者的利益,防止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反常动摇,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30日开市起持续停牌。停牌期间,公司将依据严重财物重组的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,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严重财物重组发展布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