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公告可知,拟收回西固区下川村新和路107号原中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(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兰国用[2015]第X1159号)、新和路111号原中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(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兰国用[2015]第X1160号)和新合路1-249号原国营四七一厂(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兰国用[2006]第X0848号)上述单位及居民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总面积为362958.7平方米(合544.4381亩)。
中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,是国家二级企业,其前身是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国营四七一厂。中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(原核工业四七一厂)创建于1959年,所从事业务涉及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、军工产品、压力容器、锅炉、钢结构等诸多领域,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控股的大II型机械制造企业。
此次拟收回土地范围邻近西固东川镇政府,土地周边有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、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港务部B区项目部等大型企业,与河口南相邻近,在工业气息相对浓厚的地方,此次将544.4381亩拟收回之后,这块土地将会继续用于工业用地还是其他性质用地,还需要继续等待。